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郴州市纪委史训杰同志被省委省政府记一等功

2017-06-06 林邑清风

“我只是把每一项工作努力去做好,把每一件任务尽力去完成好,作为一名普通的纪检监察干部,能记一等功真的很荣幸。”史训杰说。


近日,为树立忠诚担当、勤政为民、干事创业、践行法治、清正廉洁的典型模范,着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,省委、省人民政府在长沙举行第六届湖南省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”和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表彰大会,郴州市纪委调研法规室主任史训杰被荣记一等功。

▲第六届湖南省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”和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表彰大会现场(右二为史训杰)

史训杰,男,44岁,汉族,湖南省桂阳县人,中共党员,本科学历,当过中学教师,从事过群团工作, 2007年通过选调考试进入市纪委工作,成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。


十多年来,一直在办公室、调研法规室从事文字综合工作,寒来暑往,他坚守岗位,默默无闻,“敬业奉献”在他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;十多年来,他兢兢业业,务实担当,“保证完成任务”,是他不变的座右铭;十多年来,他满怀忠诚,矢志不渝,“让组织满意,让基层满意,让群众满意”,是他执着的追求。十多年来,他像一头孺子牛,以笔为“犁”,奋力耕耘,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发挥了重要参谋作用,用晶莹的汗水和闪光的智慧,抒写着忠诚干净担当,树立了党的忠诚卫士的良好形象。近年来,连续4次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,受到市委嘉奖;曾3次被评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;2次被评为全省反腐倡廉信息工作先进个人;被市委、市政府评为先进个人8次,记三等功2次;被省委、省政府记一等功1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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